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校内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时间:2025-11-17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推进资助育人工作,落实精准扶贫资助政策,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校内助学金的管理及发放办法》,现将“2025—2026学年度校内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参评学生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
二、校内助学金获得者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主动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组织的集体事务、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
三、指标分配
学院 |
校内助学金名额 |
补助金额 (元/人)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22 |
1000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15 |
1000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49 |
1000 |
教师教育学院 |
31 |
1000 |
历史文化学院 |
18 |
1000 |
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 |
46 |
1000 |
外国语学院 |
17 |
1000 |
商学院 |
25 |
1000 |
音乐舞蹈学院 |
19 |
1000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26 |
1000 |
体育学院 |
20 |
1000 |
生物与食品科学学院 |
16 |
1000 |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13 |
1000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15 |
100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8 |
1000 |
四、要求
1、严格按照《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校内助学金的管理及发放办法》对学生进行认真评审。
2、一学年评选一次,分两学期进行发放。同一学年内,获得校内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校内外其他资助。校内助学金的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学院不得突破名额,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不得平分。
3、请各学院11月28日之前完成评审,并及时上报汇总表、校内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汇总表要求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此次校内助学金的申请与评审在学工系统助学金模块进行。汇总表及申请表需要通过系统导出,请各位辅导员务必严格审核学生的各项申请信息,特别是收入等。
咨询电话: 2370158
学生处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