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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传媒学院学术委员会

作者:文传 [发表时间]:2023-08-08 [来源]:文传 [浏览次数]:

文学与传媒学院学术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主 任:李朝晖

副主任:李华颖

秘 书:王玉婷

委 员:王树平、刘常飞、吴琳、张明阁

学院学术委员会是学院学术事务评议、决策机构和非学术事务参谋、咨询机构,接受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并完成校学术委员会委派的有关工作。

二、主要职责

1.审议学院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学术机构设置、平台建设的方案,学科、平台资源的配置方案,人才培养、学位评定相关的重担规章制度、条例和改革策略等,并实施监督与指导。

2.审定科学研究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分配,负责学院科研成果认定、科研考核工作。

3.向学校、校外推荐学院申报的各类教学、科研项目和成果奖励及推荐各级各类平台、项目、成果和团队。

4.开展学科建设专题调研,提供学科建设相关咨询建议和方案,审定学科的年度发展经费的预算审核,评定各类优秀的学位论文。

5.负责学院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建设有关工作。

6.学院认为需要提交学术委员会评定的其他事项。

三、议事规则

1.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或委员会主任委托副主任召开。出席人数达到应出席人数的 2/3 以上(含),方可开会。

2.会议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听取与会人员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参会人员的 2/3(以上含)同意,表决结果方可通过。

3.学术委员会审定或评定的事项,可根据事项的性质和重要性,选择采取无记名投票或实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如遇紧急事宜需要表决时,委员会主任可决定采取通讯投票。

4.学术委员会根据需要,可要求有关专家评议学院学术事务,经学术委员会投票形成决议。

5.严格会议纪律,需要保密的事项,与会人员严格保密,不得外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