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承德市2025年职称工作安排,我校高、中级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工作将于2025年7月5日开始,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今年高、中职指标数
1.正高级职称14个(含专职思政课教师1个,教辅系列送评1个);
2.副高级职称34个(含副教授30个、专职辅导员2个、教辅系列送评2个);
3.中职60个。
二、参评范围
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教职工。
三、申报条件
高校教师系列申报条件按《河北民族师范学院高校教师系列评审条件细则》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高校教师系列评审条件细则.doc执行,其他系列申报条件按《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冀职改办字[2023]18号〕
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汇编(冀职改办字[2023]18号).zip执行。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4.符合国家、河北省和承德市有关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等的,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的,在调查期间或因犯罪在刑事处罚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出国进修或脱产学习一年以上,至今未回单位工作的人员;
4.病休一年以上,至今尚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
5.凡无故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或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人员;
6.取得本级职称后,累计年度考核合格次数达不到同级最低任职年限数的人员;
7.出现师德失范行为,未满处理期人员;
8.其它政策另有规定的人员。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1.上报材料时间及要求
(1)时间:7月5日—7月9日。
(2)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清单:
①个人书面申请。根据《河北民族师范学院高校教师系列评审条件细则》、《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冀职改办字[2023]18号〕、《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办法(2025年)》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办法(2025).docx,个人认为符合申报条件的,经所在部门审核批准后,向学校职改办提出书面申请;
②《2025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表》
2025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表.doc;
③《职称业绩一览表》
《职称业绩成果一览表》.xlsx;
④支撑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证书、任现职资格证书、年度考核表、奖励证书、科研成果证书、论文、著作等能够证明符合或优于申报条件的材料原件。
中职转评人员按照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材料要求提交材料。
(3)若有符合“绿色通道”条件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个人申请、《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申请表》
《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申请表》.docx及支撑材料(详细要求见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明确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80号).pdf。
(4)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含认定人员)提交材料清单:
①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件复印件,学信网近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证明;
②《中级职称个人情况一览表》
《中级职称个人情况一览表》.xls;
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④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般不少于1500字)。
上报的材料中必须附有所在学院、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报告。
(5)上报要求:申报人员务于7月9日17:00前将需要填报的表格及所有材料上报到人事处,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bunrsc@163.com。(提请注意:各学院、部门务必通知到每名教职工有关职称评审事宜;7月9日下午17:00后不再接收任何材料)。
2.评议、量化考核
相关部门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量化赋分。
3.核对分数
组织申报人员核对分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述职、答辩考核
组织述职答辩评议会,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向专家委员会述职答辩;符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的人员(含中职转评人员),向专家委员会述职答辩;符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认定条件的人员,不再进行述职答辩,按要求进行考核评议。
述职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公示
公示推荐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果在公示期内确有问题者,一经核实取消推荐资格,后一名次递进。
6.网上上报和提交纸质卷宗材料
网上上报和提交卷宗材料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7.评审
经上级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完成评审工作。
五、需注意的相关事项
1.“四类论文”范围及“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类赛事”范围以《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办法(2025年)》发布之日为节点,办法发布之前发表的论文及指导学生参加的赛事按原办法执行,办法发布之后发表的论文及指导学生参加的赛事按新办法执行。
2.请申报人严格按照各项环节的时间节点及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如实填写申报信息,确保填报信息前后一致,与相关佐证材料一致,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为方便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请申报人员保证通讯畅通。
附:
1.《河北民族师范学院高校教师系列评审条件细则》;
2.《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冀职改办字[2023]18号);
3.《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办法(2025年)》;
4.《2025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表》;
5.《职称业绩成果一览表》;
6.《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申请表》;
7.《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明确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80号);
8.《中级职称个人情况一览表》;
9.《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