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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安排及要求

作者: 邢也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3-01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安排及要求

全校各学院:

根据201477日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体艺[2014]5号)(以下简称《标准》)的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标准》测试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参照执行:

一、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李克军

副组长:顾建军、宋广民、勾晓明、金志国

组 员:于文清、李晓亮、孙广柱、袁宝钰、王凤娟、体育学院部分教师

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部分规定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2、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审核通过,教务处、体育学院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免测同学需要提供正规医院证明和免测申请)。

三、测试项目(共计八项)

1、统测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

2、分测项目:男生1000米、引体向上;女生800米、一分钟仰卧起坐。

四、测试说明

1、测试时请携带考试证,并牢记自己的学号。

2、测试前由班长带领进行准备活动,防止受伤。

3、根据测试时间安排准时参加,逾期后果自负。

4、不能按时参加测试者需经学院领导批示,并向体育学院说明。

5、测试时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负责按学号顺序整队。

6、检录地点:体育馆前

7、测试地点:田径场、体育馆前。

五、测试安排:

(一)宣传、培训阶段(202431日—412日)

1、《标准》测试的学生组织工作在各学院《标准》测试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专人负责,组织协调,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测试领导小组名单如有变化请于48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小组成员要求每个年级都有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2、各学院要利用《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手册》,并结合往年实施情况,向学生宣传《标准》测试的相关规定。

3、体育学院要充分利用体育课堂,课外活动等对学生进行政策宣传和技术指导。

(二)测试阶段(20244月—11月中)

1、测试时间:20244月开始,具体时间以专业具体安排通知为准。

2、测试地点:体育馆前集合,篮球场、田径场进行测试,具体项目地点已测试时测试老师指定位置为主。

3、测试要求:

A、以学院为单位,按日程安排的时间通知学生,测试学生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提前到达测试场地。B、测试时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提前做好准备活动,防止意外受伤。C、测试期间如有违纪、作弊,严格按照《我院考场规则与考试纪律管理办法》执行,同时本次测试成绩按“0分”处理。D、如遇雨天,请各学院的年级负责人与体育学院负责人联系,联系人:王凤娟,电话:13031415868E、未尽事宜按照《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执行。

4、医疗保障情况:医务室配备校医一名

(三)关于免予测试和补测补充说明

学生因病以及残疾等原因不能参加测试,可以根据国家免测条件要求办理免于执行《标准》的申请。免测学院和医务室意见自行办理,体育学院意见等具体通知统一由负责人到体育学院103办理,免测申请一式两份(一份体育学院留存;一份本学院留存,以备毕业时放入档案里)。补测等具体通知进行(补测学生必须是前期学院统计确认的,只有一次补测机会,错时按旷测处理)。







教务处 体育学院


2024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