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
根据《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共青团组织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相关规定要求,现将2025年度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团籍在我校且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团员
二、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
三、推选名额
各学院可推报“五四红旗团总支”1个,可推报“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优秀团支部”各1个,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分配比例详见附件2。
四、材料要求
1.纸质版材料:
①word版公示名单和excel版汇总表一份,需加盖公章。
②申报五四红旗团总支的单位需提交2025年纸质版工作总结(2500字以内,加盖公章)一份。
③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优秀团支部”的单位需提交登记表、事迹材料(800字以内)1份,登记表和事迹材料表需分开,并按公示名单顺序分开提交。
④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个人需提交登记表、事迹材料(800字以内)1份,按公示名单顺序排序分开提交。
2.电子版材料:
word版公示名单和excel版汇总表。
请各学院于2025年9月26日之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行政楼136、137,电子版材料发送至tuanwei35@163.com。
联系人:陈晓宇,联系电话:2370824。
共青团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