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1、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学校党委、行政的重大决议、决定情况进行审计。
2、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规划,计划执行,重大事项决策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3、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4、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5、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6、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维修改造进行审计。
7、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8、对学校中层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9、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10、完成国家审计机关和学校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