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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10-12 】

各单位:

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二级学院近期要按照《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关于集中开展安全

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对本单位做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解决,本部门不能解决的,报安全工作处协助解决。

二、各学院组织学生进行一次安全常识教育(如防诈骗、防校园欺凌、防

盗等),禁止学生参加非法传销、网贷、负面新闻发布等活动。

三、所有宿舍禁止使用一切自行安装或购买的取暖设备(包括电热风、电

暖气、电褥子等),行政办公室禁止使用电暖气。

四、全体师生要爱护消防设施,禁止随意挪动或损毁消防器械。

五、所有门警卫(校门口、教学楼、学生公寓等)严格履行门卫职责,对

外来人员严格盘查登记。

六、学生就寝或者离开宿舍,一定做到人走关好门窗,并把窗子插上插销,

防止外人从窗外进入,避免发生人身安全伤害或者财物被盗现象。

七、禁止学生晚归或者没有请假漏宿现象发生,禁止留宿校外人员。

八、各办公室、学生宿舍禁止存放贵重物品,如有贵重物品,一定要妥善保

管好。

九、注意交通安全,整治校园交通秩序,凡进入校园的一切机动车,要遵

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按指定区域停放车辆,禁止一切大功率、噪音大的摩托车进入校园。

十、严格执行《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检查,彻底整治,营造安宁祥和的校园环境。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