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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放假通知

作者: [发表时间]:2014-03-2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4月7日放假,共3天。4月8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
节假日期间,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