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整体考试安排:2026年7月3日停课,7月4日—7月12日期末考试。其中,7月4日—7月7日为公共课考试时间;其他时间为专业课考试时间;考查课、通识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可自行安排。各学院提前安排好各门课程的学生考前复习、辅导答疑等工作,确保教学秩序稳定运行。
2、期末考试期间,各学院安排考试的场次应按照全校统一标准进行,场次如下:
考试时间 |
上午场次 |
8:00-10:00 |
10:20-12:20 |
下午场次 |
14:00-16:00 |
16:20-18:20 |
公共课考试场次为上、下午各一场,其他课程的考试应避开公共课考试时间,公共课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公共课考试安排表
考试时间 |
年级 |
科目 |
7月4日 |
8:00-10:00 |
24级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14:00-16:00 |
25级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7月5日 |
8:00-10:00 |
24级、 25级专接本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14:00-16:00 |
25级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7月6日 |
8:00-10:00 |
24级 |
中学教育基础 |
14:00开考 |
25级 |
大学英语、大学日语2 |
7月7日 |
8:00开考 |
25级 |
大学英语 |
(二)材料报送及要求
请于2026年6月19日前将《期末考试安排表》电子版报送教务运行科和质量管理科各一份。
二、期末排课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期末整体时间安排如下:
教学周 |
排课工作流程 |
说明 |
15周 |
准备阶段 |
教学计划、博学楼分段统计、聘任名单、外聘审批表、通选课开课汇总表等材料报送 |
16-18周 |
排课阶段 |
安排时间地点及优化课表,按学校要求,优先排1,2节课 |
20周 |
选课阶段 |
学生选课(预计) |
2、具体排课工作如下:
(1)截止6月14日前——完成准备阶段(博学楼分段统计、外聘审批表、通选课开课汇总表等材料报送)
(2)6月15日-18日——编排音乐、美术四节联排术科课及体育课
(3)6月22日-23日——编排计算机基础课程
(4)6月24日-26日——编排公共课
(5)6月29日-7月1日——编排专业课
(6)7月2日-7月5日——配课、优化课表
(7)学生选课时间另行通知
(二)材料报送及要求
1、《外聘教师论证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5月27日前上报,《博学楼分段统计表》电子版6月9日前上报,《外聘教师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通选课开课汇总表》、《外聘教师审批表》纸质版等材料6月12日前上报。请按照模板填写,不要随意修改模板格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务处运行科邮箱:hbun_jwyxk@126.com,纸质材料交到行政楼125室。
2、通识选修课课程归属一定采用标注“*”类的归属,否则无法录入系统。受博学楼场地限制,原则上每个学院不得超过三门。
三、毕业资格审核成绩录入工作安排
(一)工作要求
关于2026届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进一步说明:
请严格按照《关于202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展本项工作,按附件上交的具体时间要求提交教务处学籍学位科,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压缩包形式发送邮箱:xjxwk@hbun.edu.cn,纸质版交到行政楼125室。
(二)时间要求
1.各院系一定提前安排好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议的时间,保证可以按时提交所有附件。
2.本学期期末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考试完成后2周,并做好学业预警和学业帮扶工作,注意期末成绩单和预警材料的留存。
3.毕业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实践教学工作安排与要求
1.5月30日之前,完成2026届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合格证书的发放。相关专业安排专人完成证书照片的张贴,盖行政章、钢印、校长签章,作为学生认定教师资格的依据。
2、6月15日之前,各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专业完成2022级学生见习、演习、实习、研习等实践教学材料的归档。
(1)见习档案材料:见习手册、见习评分表等。
(2)演习档案材料:学生参加演习的过程记录材料、演习评分表等。
(3)实习档案材料:实习手册(教务系统线上实习材料打印装订)、实习评分表、实习鉴定表,优秀实习生还需留存优秀实习生评定表。实习鉴定表、优秀实习生评定表原件需装入毕业生个人档案。
(4)研习档案材料:学生参加研习的过程记录材料、研习评分表等。
3.6月15日之前,完成2026届毕业论文材料存档。
(1)提交优秀毕业论文推荐表。
(2)提交优秀毕业论文最终稿,PDF版本,命名格式:学号-姓名-专业名称-题目。
(3)提交《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
(4)完成各专业毕业论文档案建设。
4.7月20日之前,完成2023级已实习学生的成绩评定。
(1)师范类专业:带队教师占20%,学科教师占30%,一线教师占50%。
(2)非师范类专业:由各专业依据见习、实习大纲等给出成绩评定说明,并按相关要求评分。
5.8月24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完成2026年春季学期实践教学工作总结和2026年秋季学期实践教学工作计划。
6.9月26日之前,召开2026年春季学期教育实习总结暨2026年秋季学期实习动员大会。各有关学院安排教师教育协同发展所对接县区的一组实习生代表汇报教育实习经历、感想、反思等,要求制作汇报PPT,实习生与带队指导教师、学科指导教师等做好汇报前的沟通。实践教学材料提交邮箱:hbunsjjx@126.com。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