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25-2026学年度交换生赴中南民族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5-04-09 点击数:
各学院:
我校拟选派14名品学兼优学生到中南民族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换生选拔的范围、条件和程序
(一)选拔范围与数量
我校在校就读的2024级本科学生。遴选名额如下:
接收学院 |
接收专业 |
接收人数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4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工程 |
3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环境工程 |
3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民族学 |
4 |
共 计 |
14人 |
(二)选拔条件和程序:依据《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交流生管理办法》。
二、交流学习时间安排
本次交流时间为一学年,从2025年9月至2026年7月。具体时间以中南民族大学教学工作安排为准。
三、推荐、审核程序
1.各学院要精心组织,学生自愿报名,根据《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交流生管理办法》,认真选拔,择优推荐,并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审批,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各二级学院推荐的交换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在本学院的指导下,对照两校的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修读计划表(附件2)。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5年4月17日前报送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274795415@qq.com 。附件3、附件4请于交流结束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教务处。
2.学校教务处根据推荐人选情况,报送我校国际发展与合作交流中心,进行校校对接,确定人选及学生交流专业,并将最终的确定人选通知到院系及学生本人。
四、管理要求
1.交流学生一律由中南民族大学统一安排住宿。
2.交流学生到所交流的大学报到后,统一到所交流的大学财务处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我校不再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和住宿费按照所交流大学的交流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进行缴纳。
联系人: 艾老师 王老师
电话:0314-2370295
教务处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