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成才观与择业观,激励学子勤学奋进、成长成才,助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6届毕业生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三、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各专业毕业生总人数的10%,各学院按毕业生总数计算,指标由学生工作部(处)与各学院核定。
四、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忠诚。
(二)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品德优秀,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精神,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热爱所学专业,崇尚科学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全面发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 30%,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
(四)在校期间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五、评选组织工作和评选程序,有关要求
(一)学校成立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
主任:张佰儒
副主任:勾晓铭、马楠
委员:学生工作部(处)、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
各学院成立评选小组
(二)评选程序
1. 各学院评选。各学院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进行全程综合测评,根据评选标准,认真组织院系评选,按照分配名额确定人选并公示4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相关材料。
2. 校级审核确认。学校对各学院上报的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和人选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确认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并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三)有关要求
1. 精心组织评选。各学院要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审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标准,确保评选质量。
2. 规范报送相关材料。填报《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1)、《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材料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纸质材料:评审表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打印,信息填写完整并加盖学院公章,由学院统一汇总整理,于2026年5月18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就业指导中心。
电子材料:所有材料统一提交word版,文件命名方式为:学院+专业+姓名,由学院为单位统一整理打包,于2026年5月18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hbun_jy100@126.com
联系方式:多老师,2370156
六、2026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学院 |
校级优秀毕业生人数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22 |
外国语学院 |
17 |
历史文化学院 |
15 |
教师教育学院 |
34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38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11 |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11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26 |
生物与食品科学学院 |
13 |
音乐舞蹈学院 |
17 |
体育学院 |
17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12 |
商学院 |
2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6 |
旅游管理与航空服务学院 |
43 |
总人数 |
302 |
附件:
1.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2.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