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推进我校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提高实验室建设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号)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面向学校从事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建设等相关工作的人员设立的关于实验教学体系研究、实验教学数字化研究、仪器设备自制改制、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国际比较研究四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
1.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长期承担本科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2.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活跃,成果比较丰硕。每届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人每类只限申报 1 项,有未结题项目的,不得申报同类项目;作为项目参与成员,每人每类仅限参与 2 项;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7 人;
3. 已获其他项目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申报。
三、上报材料
1. 申报人填写《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三份),《2026年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初审评定后签字盖章,报送实验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unjxsyzx@163.com。
2.请各部门于2026年4月30日之前报送
3.联系人:刘冉 林伟 联系电话:237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