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冀教资助函【2025】1号)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现将毕业生确认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毕业生:登陆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syd.hee.gov.cn/,进行毕业生信息录入,提交毕业申请,由资助中心进行确认即可。
2、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点击左侧的“学生在线系统(生源地)”,输入身份证号和登录密码。如学生忘记登录名或密码,可通过【忘记密码】模块找回密码,也可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客服电话95593或联系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
第二步:登录成功后,点击左侧“个人资料维护”,逐项审核、修改、完善相关信息,确保所填内容均为最新信息,准确有效。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完成个人信息确认 。
就业信息栏:每项须完整填写。(1)已就业学生填写就业单位信息。(2)升学的学生填写录取学校信息,并在备注一栏中注明“专升本”或“本升研”等内容。(3)除上述情况外未就业的学生,在工作单位处可填写“暂未就业”。
第三步:点击“毕业确认申请”,再次核对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联系人信息、就学信息、生源地贷款情况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右下角“毕业确认申请”,等待审核。
第四步: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后,点击“导出生源地毕业确认表”,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确认表》打印一式两份,经贷款学生本人签字、按手印后,一份由学生本人保管,另一份学校留存。
【提示】
(1)QQ号码、手机号码、家庭电话等标“*”内容必填;
(2)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在“就业信息”一栏中填写升学学校信息,不再继续攻读但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填写家庭常住地;
(3)“联系人信息”一栏填写非学生本人的信息(如父母或其他亲属);
(4)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后及时修改系统信息,以便学校、县资助中心和银行与学生保持联系,避免出现贷款逾期,造成个人信用损失。
(5)牢记学生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
(6)每年1月1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的数额,及时将还本付息资金存入还款账户;如遇问题可致电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咨询。
(7)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借款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高校资助中心应提示学生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要前往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还款计划变更(高校资助中心无操作权限),以便学生在读书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8)若借款学生暂时没有确定工作单位,高校资助中心应提醒学生在确定工作单位后20 个工作日内将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通知高校并在学生在线系统中进行更新。
(9)贷款还清前,如信息有变动,请及时登录本系统修改。如因个人信息变动且未及时在系统内修改,导致银行联系不到借款人的情况,将会自动产生信用不良记录,请务必引起重视!
3、请各学院于5月30日之前收集好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毕业生的《毕业确认表》,交到学生处。
学生处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