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号)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一批校级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的结项工作。此次申请项目负责人需按要求填写下列材料:1.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三份签字盖章;2.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签字盖章。请各部门将上述材料汇总后于5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hbunjxsyzx@163.com,材料命名方式为“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如未完成研究,可参与下一批次的结项工作,最晚于2026年5月30日前结项,逾期未结项者,视为放弃该项目建设。
联系人:刘冉 林伟;联系电话:2370130
附件1: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
附件2: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
实验管理中心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