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印发的《河北省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冀教高(2021)36号), 深入推进本科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程,经研究决定,我校组织开展2025年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申报、遴选和建设工作和2023年度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专创融合课程)建设
(一)建设目标
落实OBE教育教学理念,改革和创新课堂教学形式,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培养学生基于专业的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推动教师把国际学术前沿、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专业课教学,持续提升学生知识迁移整合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建设内容
挖掘专业课程教学知识点中蕴含的创新思维,结合科研创新案例开展分析解读;引入项目式教学,将思维逻辑训练贯穿专业知识学习全过程,引领学生熟练运用创新思维开展专业项目研究和科研实践,引导专业教师深度掌握设计思维、精益创业方法论等创新创业思维,熟练使用项目式、混合式等教学方法和教练、引导等教学技法。
(三)建设要求
1.课程要求:申报课程须为列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课,鼓励建设期内将改革设计投入教学,边实践、边检验、边迭代。
2.教学与考核方式:专创融合课程的课堂使用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采用项目式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校内校外衔接等教学模式,探索并实施非标准答案考试等考核方式,突出对学生专业知识拓展、项目设计训练、解决问题全过程的记录衡量。
3.教学成果:鼓励教师将专创融合课程建设与“四新”建设、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人工智能辅助教学改革等结合起来,编写专创融合课程案例库和教材,基于改革实践申报教学成果,发表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改革论文。
(四)申报条件
课程负责人仅限申请主持1门课程(同时参与不超过1门),成员一般不超过8人(不含主持人,每人最多同时参与不超过2门课程)。建设期内的省级创新创业课程负责人不得再次主持申报。
课程负责人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近三年参加过我校组织开展的专创融合教学法等创新创业类培训。
2.近三年指导学生参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或指导学生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校级二等奖以上荣誉。
(五)申报流程
1.各学院做好资格审查材料初审工作,统一报送,避免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完整的课程入选。合理规划和布局本学院课程申报,避免某类课程过于集中情况。初选完成后,以学院为单位将课程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至创新创业学院。
2.创新创业学院进行资格复查并聘请专家评审,根据申报质量,择优确定专创融合课程共计5门。各学院于通知发布之日起组织学院教师进行课程申报。
3.请各学院将《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专创融合课程)建设推荐汇总表》(附件1)word版、《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2)pdf版,命名为“学院名称+专创融合课程”,不同课程在压缩包内单独设置文件夹,以课程名称命名。请各学院于5月7日前将课程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至邮箱:hbuncxcy2020@163.com,邮件主题标注“2025年创新创业课程申报”。
二、2023年度省级创新创业课程中期检查
(一)检查对象
2023年度省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课程建设进展、阶段性成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下一阶段建设规划等情况。统一收取材料后,组织专家检查梳理,形成检查意见。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将《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中期检查表》(附件3)、《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中期检查意见汇总表》(附件4)word版、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负责人签字的PDF扫描版)以及成果佐证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名称+双创课程中期检查”;不同课程材料在压缩包内单独设置文件夹,命名为“中期检查+课程名称+课程类别”。以上材料于2025年5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hbuncxcy2020@163.com,邮件主题标注“2023年度创新创业课程中期检查”。
联系人及电话:张霁舒,0314-2370018。
附件
1.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专创融合课程)建设推荐汇总表
2.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申报书
3.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中期检查表
4.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中期检查意见汇总表
5.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和 2023年度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