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31号)以及河北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冀教高〔2021〕3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按照《河北民族师范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现组织开展2023年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载体,建立起具有本地本校特色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体系,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不断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能力,为培养高质量创新型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二、计划内容
1.计划训练类别
此次申报共分两类:省级一般项目(50项),校级项目(150项),项目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立项数目不超过总项目数的40%。
(2)创业训练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立项数目不超过总项目数的40%。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立项数目不超过总项目数的20%。
项目申报的具体内容及预期成果要求,请认真阅读《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附件一)。
2、选题要求
(1)项目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各专业集群之间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组成团队,进行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2)省级项目重点支持领域参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的通知》(附件二)
(3)已申报过的项目选题不可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4)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挑战杯”等创新创业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活动。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在校二、三年级本科专业学生(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参与一个项目),需以团队协作形式申报(团队成员3-15人,需指定负责人1名);同年在研课题结题的,可继续申报。
(2)申报项目应当由1-2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能超过2个。
(3)项目执行时间为一年。
2、申报流程
(1)材料准备及审核
申请者需按要求填写《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请表》(附件三)并在超星平台https://3268nuo.mh.chaoxing.com进行项目申报(详见附件五:学生操作说明),项目申请书纸质版(双面打印)一份报送至二级学院进行初审,省级项目评审需线下答辩,请准备PPT进行三分钟以内的汇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申报省级项目学生负责人进QQ群636418363。
(2)材料汇总
二级学院需在超星平台上对本学院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推荐,省级项目推荐数不得超过学院项目申报总数的20%,校级项目不限数量。报送材料:1.项目申请书纸质版(指导教师意见栏需指导教师填写并签字,二级学院意见栏需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材料按省级、校级项目分类报送。2.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申报材料,按要求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四)(申报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材料递交
于6月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汇总材料纸质版(立项申请表、项目信息汇总表)报送创新创业学院(产教融合大楼C603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联系人:贾老师,电话:0314-2370018),电子版(项目信息汇总表)以“学院+2023年大创申报汇总表”命名发送至邮箱hbuncxcy2020@163.com。逾期或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4)项目评审
6月6日-15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予以公示、上报。
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向创新创业学院咨询,负责人:贾老师,电话:0314-2370018。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