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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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2    作者:王轩     来源: 实验管理中心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迎检工作,学校将于5月30日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实训室、科研实验室、危险品存储处置场所等。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主要包括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机电等安全、常规冷热设备、消防安全等,详见附件2。另外,还将重点对4月份检查发现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检查方式及工作安排

1.检查方式

1)查阅资料:查看学院实验室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实验室记录本等相关内容。

2)现场检查:根据各实验室危险源情况,以生物与食品科学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其他学院实验室以抽查为主。

3)意见反馈:检查小组撰写检查报告,提出整改建议。

4)整改落实:二级学院认真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详见附件3),6月10日前提交实验管理中心,无法按时完成的需制定整改计划。

2.检查时间:5月30日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检查组

联络人及电话

9:00-11:00

生物与食品科学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

第一组


李云红/15028983016

15:00-16:30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9:00-11:00

文学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第二组


刘冉/15731410318


15:00-16:30

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体育学院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2.请各二级学院对照附件2,于5月30日前做好各项内容的自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3.各二级学院提前准备好安全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室记录本等相关必备资料。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docx

  附件3: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报告.docx

实验管理中心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