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采购预算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按承德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品目,不分金额大小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40万元,工程60万元)以上的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因此我校各部门需按上述要求详细编制本部门的采购计划并于20号下午17点前上报国资管理中心。
附:2022版《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资产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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