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持续推动应用型课程建设,督促教师按照《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关于深化应用型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民族师院政〔2021〕79号)文件要求和课程建设规划认真落实,保证课程建设的持续性和效果,现决定对应用型课程开展验收工作。此次申请验收的课程需在立项建设后开设两轮以上,课程负责人需按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1.课程教学大纲(附件1);
2.教学计划进度表;
3.课程教案;
4.考核材料及成绩(每学期一份学生材料即可);
5.应用型课程验收申请表(附件2);
6.课程案例(附件3,要求至少包含3个案例);
7.应用型课程验收汇总表(附件4)。
请各位课程负责人于2025年1月17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unjyk@hbun.edu.cn,材料以“应用型课程验收-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学院”的形式进行命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此次验收。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