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教师工作室的监督和检查,持续发挥教师工作室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开展第三批教师工作室验收工作的通知》(冀民族师院教〔2025〕90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第三批教师工作室的验收工作。经教务处审核,专家对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评审,共有16个工作室通过了验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位工作室负责人持续开展工作室建设,深入探索项目化教学等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与辐射带动作用,凝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助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