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教师工作室的监督和检查,持续发挥教师工作室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教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第三批教师工作室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第三批立项的校级25个教师工作室(见附件1)。
二、提交材料
教师工作室负责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工作室验收申请表(见附件2);
2.教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案例(见附件3),项目案例不少于3个,且不同于中期检查案例。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教师工作室负责人需在2026年1月19日前将教师工作室验收申请表、教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案例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hbunjyk@hbun.edu.cn,文件名为“学院+负责人姓名+工作室名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验收。
附件1: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第三批教师工作室立项名单
附件2: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教师工作室验收申请表
附件3: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教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案例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