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队伍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学校积极开展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高〔2024〕24号)文件要求,现将河北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北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
1.申报范围
除已认定的河北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外,其他基层教学组织均可申报,学校择优推荐申报河北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原则上自评分数应达到90分以上。
2.工作内容
(1)有意申报河北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请填写《2024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自评表》(见附件1),确定最终自评分数。
(2)填报《2024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附件2)、《2024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提供支撑材料(附件4)。
(3)学院进行初审,确保所填内容的真实性。
(4)学校组织专家对各教研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3个申报河北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二、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合理规划,严格按照程序及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基层教学组织优秀推荐工作。
2.请认真准备支撑材料,如果某一项的支撑材料页数较多,只需提供盖章或是有文号的首页和相关页码,建议一般不超3页。
3.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8日上午12:00前将附件1-5电子版发至邮箱hbunjyk@hbun.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2024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自评表
附件2:2024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
附件3:22024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
附件4:2024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支撑材料
附件5:已认定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名单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